▲孟男坦承和未成年少女性交易,卻強調對方長得很成熟,獲判無罪。(示意圖/記者李佳蓉攝)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高雄一名孟姓嫖客曾花3000元和名15歲綽號「小莓」的少女開房間,事後被檢警逮到,被依「與未成年女子性交罪」起訴,不過他卻以女方謊報年齡,以及外表成成為理由抗辯;最後高雄地院法官認為,小莓外表確實超齡,因此判無罪。

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孟姓男子在2015年8月透過臉書,認識了綽號「竹古意」的丁姓男子,再經對方牽線之下,與小莓2次開房間。事後,高雄市警方在偵辦一起少女賣淫案時,從中得知丁男當仲介,當時曾2度介紹差兩周滿16歲的小莓性交易,並分別以3000、5000元的價格完事。

報導指出,檢警找到證據後,將孟男依未成年女子為性交罪、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。事後,孟男在法庭上承認與「小莓」有性交易,但卻強調女方外表成熟,且丁男在LINE中有說明小莓滿18歲,而在發生關係以前,當事人也自稱滿18歲;此外,他還表示,如果知道女方未成年,他一定不會和對方發生關係。

最後,法官當庭傳喚小莓時,發現她身高160、體重48公斤,外表打扮成熟,加上小莓謊報年齡在先,所以判孟姓男子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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